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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6年陕西省科学实验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教育局、科协,各有关单位:
2026年为“十五五”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相关工作部署,坚持把科学技术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扎实开展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相关活动,广泛普及科学知识、阐释科学原理、传播科学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崇尚科学、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择优推选优秀作品参加第八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举办2026年陕西省科学实验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奋进“十五五” 科技谱新篇
二、参赛人员
年满18周岁的科普工作者、兼职科普讲解人员、科学传播爱好者等均可报名。已参加往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活动或获往届陕西省科学实验展演一、二、三等奖的实验作品不得重复参演。
每支参赛团队人员不超过6人,可另设指导老师1名。所有团队人员均承担台词、演示等实质性展演任务。非实质性展演人员(如搬运道具等人员),不计入参赛团队人员数量。
三、活动安排
活动分初赛、复赛、决赛(半决赛、总决赛)三个阶段。具体比赛规则、评分标准、组织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2026年陕西省科学实验展演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四、其他事项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规范组织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要对参赛实验内容的科学性与合规性严格审核,确保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背科技伦理及科研诚信行为。
(二)为提升参赛队伍实验设计、舞台展演与科学表达水平,主办方拟于6月10日14:30在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10号)一楼学术报告厅邀请相关专家、往届获奖团队围绕实验选题、创新设计、舞台呈现、规范表达等内容开展赛前培训(通过“秦科技”微信视频号同步直播)。
(三)赛事由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宝鸡市科技局承办,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由所在单位按财务规定报销。
(四)赛事信息通过“秦科技”微信公众号、赛事QQ联络群(群号:1097759216)发布。各参演单位领队及参演人员以“实名+单位”申请入群。
(五)联系方式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徐贞喜 029-87292666
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翟瑞华 029-81298443
附件:2026年陕西省科学实验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5月13日
附件
2026年陕西省科学实验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一、展演内容
科学实验展演是将各类学科实验进行艺术加工,在遵循科学的基础上,通过实验的手段、剧情化的形式在舞台上演绎科学原理和现象,提升参与者的科学素养、实验设计能力及展演表达能力,实现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知识或传授科学方法的目的。
实验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要求。实验限定在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学科和工程技术学科,内容由代表队自行确定,鼓励展示能够体现“从0到1”原创性突破、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或具有重大产业化前景的实验项目。形式不限,演示时间限定6分钟,所需器材、材料由代表队自行准备(《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中规定的除外)。
二、赛事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初赛、复赛、决赛(半决赛、总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
由各推荐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行组织选拔推荐或择优推荐,于7月20日前推荐不超过5部参赛视频参加复赛。推荐报名须通过省科技厅网站(https://kjt.shaanxi.gov.cn)的“科学技术普及”专栏填写报名表并上传参赛视频(赛事报名通道将于2026年6月11日开放)。
参赛视频需一镜到底、参赛人员全身出镜展示实验过程。视频画面清晰、声音稳定,配中文字幕。视频应为MP4格式,横屏比例为 16:9,分辨率为不低于1920×1080,时长5-6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400MB。视频中不得出现个人所在单位信息。
(二)复赛
7月30日前采用线上视频评审形式完成,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遴选前50%(最多不超过60支)队伍晋级半决赛。
(三)决赛
决赛(半决赛、总决赛)拟于8月中下旬在宝鸡举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赛团队可结合参赛内容、科普经历或日常工作生活等内容,制作20秒简介视频在比赛时播放(不计分)。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单位、地区等识别信息。
1.半决赛。采用现场展演形式,展演时长限时6分钟。根据现场成绩排名,遴选前30支队伍晋级总决赛,设置科学文化知识测试环节。采用答错扣分、答对不加分的计分规则。
2.总决赛。采用现场展演形式,分为自选实验展演、评委问答两个环节。评委问答环节,评委将就参赛团队的自选实验、相关领域的科学素养以及对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的理解进行提问,考核参赛团队的综合科学素养、战略视野和随机应变能力。
三、评分标准
(一)复赛、半决赛评分标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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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内容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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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内容 |
50分 |
科学严谨,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创意新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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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效果 |
30分 |
动作标准,快速准确,简单易学,互动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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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引领与创新价值 |
10分 |
1.战略契合度 5分:对标国家战略、“卡脖子”技术攻关。 2.创新性与应用前景 5分:原创性突出,具有明确产业化或社会应用潜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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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形象 |
10分 |
配合流畅,表述清晰;举止大方,自然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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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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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决赛评分标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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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环节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内容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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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实验展演 (80分) |
实验内容 |
40分 |
科学严谨,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创意新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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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效果 |
20分 |
动作标准,快速准确,简单易学,互动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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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引领与创新价值 |
10分 |
对标国家战略,突出原创性与应用前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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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形象 |
10分 |
配合流畅,表述清晰;举止大方,自然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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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问答 (20分) |
科学素养与应变能力 |
20分 |
考核科学素养、战略视野、逻辑思维与随机应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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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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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时与扣分规则
1.实验演示限时6分钟。超时10秒以内扣0.5分(含10秒),超时10秒以上到15秒扣1分(含15秒),超时15秒后实验终止,扣1分。
2.评委问答限时2分钟,超时10秒终止,不扣分。
五、统分规则
1.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评委得分,加减用时扣分后为最终得分。
2.总分相同,依次按评委第二个最高分、第三个最高分排序;仍相同则抽签确定名次。
3.评委与参赛队伍存在关联关系的,必须主动回避。
六、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一、二、三等奖在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中给予立项支持;择优推荐参加第八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
七、活动监督
省科技厅纪检人员对赛事活动进行全流程监督。
八、其他要求
(一)作品要求。各类实验应确保科学性、严谨性、安全性,可以在公开场合进行展示,绿色无污染。参赛作品要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比赛时使用普通话。参赛者对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取消参赛资格。参赛材料中若有使用AI生成画面,须在画面的适当位置添加显著标识。
(二)辅助资料。决赛配合使用的PPT或视频画面比例为16:9,PPT适配WPS,音视频、字库全部嵌入,视频为MP4格式,分辨率为1920*1080,200-400MB。
(三)作品使用。主办方无偿拥有参演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对参演内容中所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文本、图片、图形、音频、视频资料等内容进行摘要、汇编、出版、发行、公益宣传。
(四)志愿活动。为履行科普的社会责任,增强科普人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倡导所有参赛选手加入“陕西省科普志愿服务队”等公益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传播科学知识,服务社会大众。
(五)往届资料。参赛选手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观看往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及2025年陕西省科学实验展演录像作为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