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01
    2026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前瞻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

    前瞻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习近平  今天进行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内容是前瞻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主要是总结近年来我国未来产业发展情况,分析世界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对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进行思考。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前沿技术不断涌现,引领和支撑未来产业快速崛起。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对于我们抢占科技和产业制高点、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对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来产业发展,加强战略谋划,强化政策支持,推动未来产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整体竞争力跻身全球第一梯队,越来越多领域实现“并跑”乃至“领跑”。同时要看到,我们的短板弱项也不少。新征程上,我们要站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战略高度,立足客观条件,发挥比较优势,坚持稳中求进、梯度培育,推动我国未来产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 下面,我强调几点。  第一,加强统筹谋划。未来产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等特点,需要科学谋划、全局统筹。要把准发展方向。方向明,才能路子正、步履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动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些领域是“十五五”时期我国未来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要聚焦发力、精准施策,确保取得明显进展。要科学论证技术路线。重点是提升前沿技术战略预判能力,加强多元技术路线探索并及时动态调整。要把握发展节奏。综合考虑国家战略需求、技术成熟程度、要素支撑条件等因素,把需要和可能统一起来,分门别类制定实施规划,做到先易后难、由近及远,积极稳步推进。特别是要引导各地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全国一盘棋,因地制宜、错位发展,防止盲目“跟风”上项目、乱“烧钱”。要强化产业协同。未来产业与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传统产业底子雄厚,未来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就会有后劲。要坚持联动发展,防止单兵突进,推动未来产业同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相得益彰。  第二,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科技突破的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未来产业发展的速度、广度、深度。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坚持“产业出题、科技答题”,大力提升科技支撑引领能力。要立足当前,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尽快解决制约未来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问题;着眼长远,加强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强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原始创新导向,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原理性、基础性问题;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努力将科研创造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三,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很多未来产业的兴起是靠企业一步步突破带动的。要通过政策引导、机制创新、生态优化,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大力培育核心技术领先、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领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引领带动产业向前沿和高端领域迈进。中央企业是科技创新的国家队,也应成为未来产业的主力军。要支持中央企业结合主责主业发展未来产业,切实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要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培育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形成百花竞放、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第四,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未来产业培育周期长、市场风险大,政策上要大力支持,政府要做好服务。要完善财税等政策,加大对未来产业的投入。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构建与未来产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优化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首台(套)、首批次商品的推广应用。人才是未来产业发展最宝贵的资源。要全方位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第五,健全治理体系。未来产业发展涉及面广,必须加强协同治理,防止出现政出多门、力量分散等情况。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健全部际协同和央地协作机制。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前瞻应对技术失控、伦理失范、数据滥用等新型风险,确保既“放得活”又“管得好”,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不断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努力推动各方标准共建、规则共商、产业共促。  未来产业技术迭代快、影响因素多、决策风险大,对我们的领导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我曾经说过,如果我们对科技变化趋势不掌握、对新兴领域情况不了解,处于“盲人摸象”的状态是不行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科技前沿知识学习,提高专业化能力,努力做到知科技、懂产业、善决策。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6年1月30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 05/28
    2026

    总书记的人民情怀 | “必须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教育、科技、人才的需求”

      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指出:“要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全方位做好培养、引进、使用工作”“优化科教协同育人机制,注重在科研一线发现和培养人才”。  当“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成为共识,如何推动其落地生根,为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洞悉时代大势,作出重要论断:“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教育、科技、人才的需求,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  擘画高瞻远瞩,关注一以贯之。  在《摆脱贫困》中,明晰三者关系:“经济靠科技,科技靠人才,人才靠教育。”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将教育、科技、人才作为专章阐述并一体部署,指明发展方向。  “十五五”规划纲要将“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列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出“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实践中不断思考并引领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怎么看、怎么干?  这是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必然之举。  到校园,话创新,总书记深切嘱托——“今天,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要,对科学知识和优秀人才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往往萌发于深厚的基础研究,产生于学科交叉领域,大学在这两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进车间,看产线,总书记心系长远——“现代制造业离不开科技赋能,要大力加强技术攻关,走自主创新的发展路子。”“人才是希望。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大批高素质人才,中国式现代化才能够真正实现。”  从“以更大力度办教育、兴科技、育人才”,到“要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要根据科技发展新趋势,优化高等学校学科设置、人才培养模式,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急需人才”……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向同一个重要目标: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  这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价值旨归。  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小学考察。“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总书记的叮嘱如春风化雨,呵护稚嫩幼苗成长。  202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来到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展厅内,来自不同大学、不同学科、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科技工作者和企业家,济济一堂。总书记有感而发,“科技高峰和产业高峰都要靠我们自己去攀登。我看好你们,看好中国的创新人才,也看好我们的创新体制。”  “教育问题既是惟此为大的事情,也是非常复杂的事情。既要久久为功,又是当务之急”。  更好的教育,意味着以教育之力厚植人民幸福之本,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跨越;更强的科技,意味着以创新成果增进民生福祉,让高铁路网、北斗导航、绿色能源惠及千家万户;更优的人才环境,意味着以良好生态激发人才活力,让人们在奋斗中成就出彩人生。  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教育中心、科学中心、人才中心,围绕创新需求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一系列举措环环相扣,背后凝结着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深刻洞察: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  “成绩单”厚积薄发:“十四五”时期,高等教育累计向社会输送5500万人才,职业教育为现代产业供给了70%以上新增高素质高技能人才;高水平国际期刊论文数量和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5年世界第一;在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物质科学、空间科学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性成果……  久久为功、笃行不怠。“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习近平总书记的目光望向更远的未来。

  • 05/19
    2026

    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把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细则》各项规定并加强督促指导,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教育培养,强化思想入党,从严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严把入口关。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做好在新兴领域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不断增强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细则》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细则》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014年5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4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2026年4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2026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提高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坚持综合平衡、分类指导,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增进对党的感情,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或者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学习工作经历、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遵纪守法以及家庭情况等基本情况,并向其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党员的标准和条件。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由党支部党员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比较好、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和阐释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经常谈心谈话,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对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培养联系人的,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第十条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党的纪律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转交现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等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并报上级党委同意拟列为发展对象的,在工作、学习单位或者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拟列为发展对象的流动人员,应当在流出地和流入地同时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发展入党的,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  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党员,不宜作入党介绍人。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学习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党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在《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第十六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深入了解其入党动机、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情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表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网络行为表现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者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函调或者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时,基层党委根据需要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建立政审联审制度。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一般采取线下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采取视频方式。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者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除个别特殊情况外,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党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十九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应当在一个月内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条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党员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党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二条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发展党员重要事项。  第二十三条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者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四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五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七条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九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在批复同意接收预备党员后的一个月内,由基层党委或者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县级以上党委可以在“七一”、国庆等重大纪念日组织集中宣誓。  第三十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志愿服务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引导其不断提高政治觉悟,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十一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二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党员大会相同。  第三十三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四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五条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以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六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等,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七条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巡视巡察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各级地方党委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做好在新兴领域中发展党员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三十九条乡镇、街道、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等基层党委,按照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县级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条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流动党员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流动党员党组织,按照规定做好确定和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以及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等工作;尚不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做好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等工作,并及时向有关党组织介绍情况、转交相关材料。  第四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  对存在不坚持标准、不履行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等问题的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以及不如实向党组织报告有关情况,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人员,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应当综合分析研判,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并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  第四十二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其印制、管理等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作出安排。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05/19
    2026

    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

    (一)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干事业、创政绩,都是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不断以良好政绩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造福人民,才能践行好党的宗旨,也才能完成好党的历史使命。”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书写两大奇迹新篇章、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势不可挡的重要秘诀。  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推动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任务取得重大突破,向历史和人民交出新的优异答卷,必须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每当重大历史关头,我们党总是号召全党加强学习。”“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意义重大。  从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看,“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出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要紧紧抓住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没有正确政绩观是做不到的”,“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党建来引领”。  从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看,“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场接力跑”。  新征程是新的长征。置身“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还有许多‘娄山关’、‘腊子口’需要征服”,唯有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才能“走好我们这一代的长征路”。  从“两步走”战略安排看,第一步是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其中“十四五”是开局起步,“十六五”将是最后收官,“十五五”恰好处于中段,“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正是对这一时期的精准定位。  如何在接力跑中跑好“关键一棒”,总书记指出:“一步一步坚定走,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向前推进,从而不断积小胜为大胜,保证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向世界传递的信息十分明确:政治成功来自执政党以身作则动员民众围绕共同愿景,进行共同奋斗以实现美好蓝图。”有外国学者表示。  作为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是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以主观世界的改造推动客观世界的变革。  以十六字总要求为学习领悟切入点,能够进一步实现从“理论武装”到“理论武器”的转化。(二)  思想决定行动,政绩观反映“总开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理想信念坚定,才能从思想源头上确保政绩观不走偏。  “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并一以贯之体现到党的全部奋斗之中。忘记这个初心和使命,党就会改变性质、改变颜色,就会失去人民、失去未来。”  “党的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看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警示全党同志必须始终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党的根本执政理念,必须始终践行这一根本政治要求。  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内,“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标语格外醒目,这是坚持立党为公崇高政治本色的深深铭刻,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价值追求、精神风范。  坚持立党为公,就是要树立大局观念,坚持党性原则,把公心挺在前面,摒弃私心杂念,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真心实意为党和人民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一口沿用至今的水井,一种信念。  50多年前带领乡亲们在梁家河打下的那口井,如今依然是村民的饮用水源。“作为一个人民公仆,陕北高原是我的根,因为这里培养出了我不变的信念:要为人民做实事!”  一辆沾着泥土的自行车,一种情怀。  正定滹沱河畔,骑着自行车跑遍全县25个公社、220多个大队。“虽然辛苦一点,但确实摸清了情况,同基层干部和老百姓拉近了距离、增进了感情。”  一座焕发新生的古厝,一份责任。  福州三坊七巷,主持召开文物工作现场办公会,让古厝免遭拆毁,守护好历史文化。“发展经济是领导者的重要责任,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文物,保护好名城,同样也是领导者的重要责任,二者同等重要。”  一个拆除围栏的西湖,一种理念。  面对“湖山割裂,明珠蒙尘”,3次调研西湖,定下“以民为本、还湖于民”等原则。自然、历史、人文景观交相辉映,“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  …………  习近平同志足迹里的政绩观,照见立党为公的精神追求,彰显中国共产党人大公无私、矢志奉献的崇高风范,饱含为党和人民事业矢志不渝奋斗的真挚情怀。  不负人民,50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扶贫工作,走遍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勇毅,以“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果决,引领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刀刃向内,以“十年磨一剑”的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牢坚持党的初心使命,团结带领亿万人民在接续奋斗中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党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奋进“十五五”,要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必须拧紧“总开关”,增强对党的价值追求和前进方向的高度政治认同,扣好政绩观的第一颗纽扣。  “对党中央定下来的事扭住不放、狠抓落实,同时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增强工作主动性、创造性。”3月2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  党中央决策部署着眼的是大局大势,谋的是人民根本利益,贯穿着立党为公的本质要求。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政治责任和根本任务,才能找准创造政绩的“定盘星”。  把握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的首要功能定位,河北雄安新区拔节生长、日新月异。中国星网、中国中化、中国华能总部,83家央企子公司有序迁移注册,这是将来雄安产业发展的基本底气。  牢记“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上下功夫、出经验”,江苏勇挑经济大省责任,持续练好内功、做强自身。今年一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量达1474亿元,位居全国第一。  新征程上,以党的初心为本心、以党的使命为生命,勇于担苦、担难、担重、担险,定能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书写强国复兴的新篇章。(三)  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  “一路走来,我们紧紧依靠人民交出了一份又一份载入史册的答卷。面向未来,我们仍然要依靠人民创造新的历史伟业。”  人民是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  “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必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为民造福,就是要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我们这一代人有这个情结,一定要让我们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特别是要扶农民一把。”习近平同志不到16岁就在陕北梁家河同农民住在一起、干在一起,“知道人民愁什么、盼什么。”  河北阜平骆驼湾村,曾经“九山半水半分田,石头缝里难挣钱”。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首次以扶贫为主题的农村考察,顶风冒雪来到这里看真贫、访真苦,向全党全国发出脱贫攻坚动员令。  “只要有信心,黄土变成金。”  依托旅游、食用菌、高山林果三大产业,2025年骆驼湾村户均增收逾7000元,村集体收入达114万元,正舒展乡村全面振兴新画卷。  “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八年鏖战让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以脱贫摘帽为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致力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一以贯之。  秉持为民造福的信念追求,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成为时代强音和前进号令。  “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和民生工作新特点”,今年全国两会上,总书记要求“探索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  为民造福,把握“新期待”“新特点”是基本方法。  上海,人民城市理念提出地。  经过7年多的精心策划、规划和改造施工,徐家汇体育中心以“徐家汇体育公园”的新身份向广大市民开放。  体育中心变为体育公园,不仅是从“封闭的体育设施”向“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从“为赛事服务”向“为市民服务”的治理思路之变,更是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发展理念之变。  坚持把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作为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就不仅有高度更有温度、不仅高质量更有高品质。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以人民幸福安康为旨归。“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  高质量发展需要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新质生产力理论,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引。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纺织、家电等行业数字化转型,一批现象级的现代制造业工厂不断涌现;  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驶入千家万户,人形机器人量产提速;  超前布局未来产业,量子通信、6G等让优质医疗、教育资源更好跨越山海阻隔,生物制造、脑机接口等未来产业将为人民健康提供新的解决方案……  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让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有机结合、相得益彰,定能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造福人民。  有外国学者认为: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及治理范式,推动了可衡量的社会经济转型——实现历史性的大规模脱贫、社会保障体系的扩展、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人类发展指标的全面提升。  “脚踏在大地上,置身于人民群众中,会使人感到非常踏实,很有力量。”  新征程上,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考虑问题,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就没有干不成的事业、创造不了的奇迹。(四)  科学决策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必然要求,重在解决“过河”的“桥或船”问题,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关键路径。  “在重大历史关头从战略上认识、分析、判断面临的重大历史课题,制定正确的政治战略策略,这是党战胜无数风险挑战、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有力保证。”  新时代以来,从作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决策,到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再到布局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正是因为把握发展大势、准确研判形势,不断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科学理念、有效对策,我们牢牢掌握发展主动。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把这一成功秘诀传承好、运用好、发展好。”  科学决策,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大兴调查研究,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实际、符合规律、符合民意。  生态兴则文明兴。  一村、一岛、一条江、一部法典,生态文明建设从实践到理论再到法治,科学决策的“活教材”、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答卷”。  看一村。浙江安吉余村,一度山变“秃头光”,水为“酱油汤”。关停矿山、水泥厂,环境好转,但村集体经济立刻下滑。  2005年8月,到余村调研的习近平同志,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余村走上生态优先、产业转型之路,实现“点绿成金”的蝶变。  今天,“两山”理念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标志性理念,引领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看一岛。上海崇明岛,一些干部曾渴望像其他郊区那样承接市内产业转移,甚至认为坚守生态是限制发展。  2007年4月,习近平同志拿出一整天实地调研崇明生态岛建设,提出把崇明建设成为现代化生态岛区,指引上海以科学态度和务实精神,把崇明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崇明始终坚持生态立岛不动摇,2016年升级为世界级生态岛定位。  看一条江。长江母亲河,一度病得不轻。2016年1月,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4次座谈会,统筹兼顾协同与错位,深入开展跨界水体共保联治,完善跨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长江重新焕发生机活力,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沿江省市走出了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看一部法典。今年8月15日,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将施行,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筑牢法治根基。  思想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中深化、升华,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指导。  科学决策的过程,就是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观察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过程。  从思想引领、科学决策、政策制度保障、法典护航中,我们真切感悟到党的创新理论指引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伟力,深刻理解科学决策在中国之治中的方法和效力。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科学决策,就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  发展规划的制定是一个重要观察窗口。  为了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党中央组织6个调研组,赴12个省区市进行专题调研;部署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进行35项重点课题研究;先后召开4次座谈会;开展网上征求意见活动,收到留言300多万条,整理出1500余条建议……  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把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统一起来,充分激发了各方面积极性。  今年3月12日正式施行的国家发展规划法,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范例,也全面构筑将宏伟蓝图转为发展实绩的法治保障。坚持规划法定原则,定了就抓落实,不随意更改、不折腾。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能确保各项决策部署经得起检验、落得到实处。  “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面临复杂环境,正确判断形势是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总书记指出,“形势在不断变化,我们要继续加强研判,积极识变应变求变”。  胸怀两个大局、树立大历史观,“分析演变机理、探究历史规律,提出因应的战略策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在把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确定目标和举措,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我们定能掌握主动、赢得未来。(五)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实现“十五五”目标任务,“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真抓实干,是将科学决策转化为实际成效的正确路径。坚持真抓实干,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基本实现现代化要靠实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靠实干。”  “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是我反复强调的。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  “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真抓实干是最质朴的方法论。  抓落实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试金石”。“想不想抓落实、敢不敢抓落实、会不会抓落实,检验我们的行动、考验我们的能力。”  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不能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更不能“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必须“坚决克服空喊口号、机械执行、消极应付等不良倾向”。  “这是因地制宜发展县域经济的成功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把“义乌发展经验”进一步总结好、运用好。  郡县治,天下安。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引导领导干部掌握真抓实干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县域基础。  不靠江、不临海、不沿边。义乌小商品何以闯出大市场、做成大产业?  乘着共建“一带一路”的东风,浙江中欧班列(义新欧)累计开行超1.5万列;扛起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重任,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复制推广到全国39个市场……  因地制宜,贵在有全局观念。以大视野、大格局谋划自身发展,才能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全局。  坚持“兴商建市”不动摇,推动传统贸易形态向数字贸易生态跃升;实施以商促工、贸工联动战略,打造新能源光伏等标志性主导产业集群……  因地制宜,关键要发挥优势。保持“把一根针捅破天”的专注,就能把“短板”变成“长板”。  破解成长的烦恼,“给成长快的孩子换上一件大衣服”。从实行“史无前例的扩权改革”,到2023年全国首个“先查验后装运”创新试点模式落地,再到2024年启动新一轮国际贸易综合改革……  因地制宜,落脚在改革创新。在实践中大胆探索,通过改革创新来推动事业发展,定能激发澎湃动能。  “因地制宜,本质是实事求是。”准确把握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定位,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自身资源禀赋,才能走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以创造性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真抓实干,重在创造性抓落实。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  2013年9月,中国首个自贸试验区在上海挂牌运作。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有效发挥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  前不久,“十五五”首个新设自贸试验区落子内蒙古,我国自贸试验区增至23个,形成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  锚定“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目标,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成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标志性举措。  上个世纪80年代,习近平同志在牵头组织制定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时,率先提出把厦门建设成为“自由港型经济特区”的“三步走”战略构想。在改革开放中谋深虑远,自由贸易港的梦想变为现实。  从自贸试验区到自由贸易港,新时代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过程,就是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具体实际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  “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这是解码新时代伟大成就的一把钥匙,是新征程上创造过硬业绩的重要密码。  八项规定一子落,党的建设满盘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八项规定开局破题,推动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聚起强大正能量。  从去年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到今年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是要以铁规矩锻造好作风,推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为民造福。  砍掉“文山会海”,整治“指尖上的折腾”,严查“数字里的花活儿”……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旨在让基层干部能够用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服务群众,激发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的内生动力。  思想如炬,指引方向、照亮前程。  “要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在新征程上作出无负时代、无负历史、无负人民的业绩,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我们这一代人的应有贡献!”

  • 05/14
    2026

    习近平同美国总统特朗普会谈

    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记者杨依军、朱基钗)5月14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美国总统特朗普举行会谈。  习近平指出,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形势变乱交织,中美两国能不能跨越“修昔底德陷阱”,开创大国关系新范式?能不能携手应对全球性挑战,为世界注入更多稳定性?能不能着眼两国人民福祉和人类前途命运,共同开创两国关系美好未来?这些是历史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也是大国领导人需要共同书写的时代答卷。我愿同特朗普总统共同为中美关系这艘大船领好航、掌好舵,让2026年成为中美关系继往开来的历史性、标志性年份。  习近平强调,中方致力于中美关系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同特朗普总统赞同将构建“中美建设性战略稳定关系”作为中美关系新定位,将为未来3年乃至更长时间的中美关系提供战略指引,相信会受到两国人民和国际社会的欢迎。“建设性战略稳定”应该是合作为主的积极稳定,应该是竞争有度的良性稳定,应该是分歧可控的常态稳定,应该是和平可期的持久稳定。“中美建设性战略稳定关系”不是一句口号,而应该是相向而行的行动。  习近平指出,中美经贸关系的本质是互利共赢,面对分歧和摩擦,平等协商是唯一正确选择。昨天两国经贸团队达成了总体平衡积极的成果,这对两国老百姓和世界都是好消息。双方应一道维护好当前来之不易的良好势头。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美国企业正在深度参与中国改革开放,中方欢迎美国对华加强互利合作。  习近平指出,双方要落实我们达成的重要共识,进一步用好政治外交、两军沟通渠道。拓展经贸、卫生、农业、旅游、人文、执法等领域交流合作。  习近平强调,台湾问题是中美关系中最重要的问题。处理好了,两国关系就能保持总体稳定。处理不好,两国就会碰撞甚至冲突,将整个中美关系推向十分危险的境地。“台独”与台海和平水火不容,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是中美双方最大公约数,美方务必慎之又慎处理台湾问题。  特朗普表示,非常荣幸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美中关系很好,我同习近平主席建立了历史上美中元首之间最长久和最良好的关系,保持着友好沟通,解决了很多重要问题。习近平主席是伟大的领导人,中国是伟大的国家,我十分尊重习近平主席和中国人民。今天的会晤是一次举世瞩目的重要会晤。我愿同习主席一道,加强沟通合作,妥善解决分歧,开启有史以来最好的美中关系,开创两国更加美好的未来。美中是世界上最重要、最强大的国家,美中合作可以为两国、为世界做很多大事、好事。我此访带来了美国工商界杰出代表,他们都很尊重和重视中国,我积极鼓励他们拓展对华合作。  两国元首就中东局势、乌克兰危机、朝鲜半岛等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  两国元首一致同意相互支持,办好今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和二十国集团峰会。  会谈期间,特朗普逐一向习近平介绍随访企业家。  会谈前,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广场为特朗普举行欢迎仪式。  特朗普抵达时,礼兵列队致敬。两国元首登上检阅台,军乐团奏中美两国国歌,天安门广场鸣放礼炮21响。特朗普在习近平陪同下检阅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并观看分列式。  蔡奇、王毅、何立峰参加会谈。

  • 05/07
    2026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5月1日出版的第9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文章强调,要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的重要政治优势。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有利于实现党的领导,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利于前瞻性把握战略问题,有利于保持事业连续性。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创造积累了丰富经验。主要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全国一盘棋,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坚持规划法定原则。要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不断结合新的实际把这一优势发扬光大。  文章指出,要全面深刻准确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全面,就是要以全局视野领会《建议》,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面临形势、指导思想、重要原则、目标任务、政策举措等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深刻,就是要对《建议》各项部署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既明白是什么,又明白为什么、怎么做。准确,就是要精准把握《建议》各项部署的政策界限和尺度,做到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不该为的决不为。  文章指出,要敏锐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这是对形势的总体判断。我们分析形势,既要把各种因素考虑周全,又要善于把握其中一些关键因素的新变化,目的在于胸怀全局、登高望远,在战略上保持定力、充满信心,在战术上精心运筹、趋利避害,不断增强我国发展的确定性和可持续性。  文章指出,要扎扎实实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是要实现产业体系整体跃升。各地区各行业要找准定位,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形成上下游产业相互衔接、各展其长、同向发力的生动局面。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骨干是先进制造业。要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化基础设施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注意算投入产出账,提高适配度。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要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实际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文章指出,要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赢得战略主动。我国人口多、市场大、产业全、发展动能强,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难以替代,这是我们经济内生增长、自主发展的底气所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坚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让内需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动力。要正确处理消费和投资、需求和供给的关系,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效率。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要以做强国内大循环提升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自主性,以拓展国际循环增强国内改革发展的活力,真正实现内外联通、互促共进。  文章指出,要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辅相成,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促进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是重点。要把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有机统一起来,制定经济发展政策同步嵌入改善民生的要求,制定民生政策同步考虑促进经济发展的效应。促进社会发展,必须抓好社会治理。要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法治保障,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文章指出,科学编制规划,务必贯彻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地方规划和各有关领域专项规划要与国家整体规划衔接好,体现国家整体规划的精神和要求,同时要因地因事制宜,把需要和可能统一起来,确保定了就做得到、能落地见效。  文章强调,要着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第一,进一步加强学习。钻研党的创新理论,吃透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提高政治能力和战略思维能力,提高专业素养,不断在实践中增强现代化建设本领。第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第三,大力弘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及时果断消除风险隐患,努力把不利因素转化为克敌制胜的有利条件。第四,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 04/17
    2026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

    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习近平一  当今时代,知识更新周期大大缩短,各种新知识、新情况、新事物层出不穷。有人研究过,18世纪以前,知识更新速度为90年左右翻一番;20世纪90年代以来,知识更新加速到3至5年翻一番。近50年来,人类社会创造的知识比过去3000年的总和还要多。还有人说,在农耕时代,一个人读几年书,就可以用一辈子;在工业经济时代,一个人读十几年书,才够用一辈子;到了知识经济时代,一个人必须学习一辈子,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如果我们不努力提高各方面的知识素养,不自觉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不主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视野,那就难以增强本领,也就没有办法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2013年3月1日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二  总之,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学诗可以情飞扬、志高昂、人灵秀;学伦理可以知廉耻、懂荣辱、辨是非。我们不仅要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还要睁眼看世界,了解世界上不同民族的历史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从中获得启发,为我所用。(2013年3月1日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三  学习需要沉下心来,贵在持之以恒,重在学懂弄通,不能心浮气躁、浅尝辄止、不求甚解。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学习放在很重要的位置上,如饥似渴地学习,哪怕一天挤出半小时,即使读几页书,只要坚持下去,必定会积少成多、积沙成塔,积跬步以至千里。(2013年3月1日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四  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培植我们的精神家园。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来说,要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著名学者王国维论述治学有三种境界:一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二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三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领导干部学习理论也要有这三种境界。首先,理论学习要有“望尽天涯路”那样志存高远的追求,耐得住“昨夜西风凋碧树”的清冷和“独上高楼”的寂寞,静下心来通读苦读;其次,理论学习要勤奋努力、刻苦钻研,下真功夫、苦功夫、细功夫,即使“衣带渐宽”也“终不悔”,“人憔悴”也心甘情愿;再次,理论学习贵在独立思考、学用结合、学有所悟、用有所得,在学习和实践中“众里寻他千百度”,最终“蓦然回首”,在“灯火阑珊处”领悟真谛。(2013年8月19日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五  谈到爱好,我个人爱好阅读、看电影、旅游、散步。你知道,承担我这样的工作,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时间。今年春节期间,中国有一首歌,叫《时间都去哪儿了》。对我来说,问题在于我个人的时间都去哪儿了?当然是都被工作占去了。现在,我经常能做到的是读书,读书已成了我的一种生活方式。读书可以让人保持思想活力,让人得到智慧启发,让人滋养浩然之气。(2014年2月7日在俄罗斯索契接受全俄国家电视广播公司记者布里廖夫专访时的谈话)六  要力戒浮躁,多用一些时间静心读书、静心思考,主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使自己任何时候才不枯、智不竭。(2014年5月23日至24日在上海考察时的讲话)七  文艺深深融入人民生活,事业和生活、顺境和逆境、梦想和期望、爱和恨、存在和死亡,人类生活的一切方面,都可以在文艺作品中找到启迪。文艺对年轻人吸引力最大,影响也最大。我年轻时读了不少文学作品,涉猎了当时能找到的各种书籍,不仅其中许多精彩章节、隽永文字至今记忆犹新,而且从中悟出了不少生活真谛。(2014年10月15日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八  广大青年抓学习,既要惜时如金、孜孜不倦,下一番心无旁骛、静谧自怡的功夫,又要突出主干、择其精要,努力做到又博又专、愈博愈专。特别是要克服浮躁之气,静下来多读经典,多知其所以然。网络阅读具有方便、即时等特点,是现代阅读的重要方式,大家要合理利用。同时,充斥网络的大量信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有的虚假失真,有的缺乏知识含量,因此要特别注意取舍,以免使学习时间碎片化,以免因接受不良信息而影响自己的身心健康。(2017年5月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座谈会上的讲话)九  领导干部要结合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多读、精读一些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多读、精读一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经典篇章,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将其内化于心,真正做到对马克思主义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真正让理想信念成为自己心中的灯塔,凝聚精气神的灵魂。(2018年1月11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十  共产党人要把读马克思主义经典、悟马克思主义原理当作一种生活习惯、当作一种精神追求,用经典涵养正气、淬炼思想、升华境界、指导实践。(2018年5月4日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十一  学习理论最有效的办法是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强读强记,常学常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2019年3月1日在2019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十二  要提倡多读书,建设书香社会,不断提升人民思想境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就能更加厚重深邃。为人民提供更多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善莫大焉。(2019年8月21日在甘肃考察时的讲话)十三  图书馆是国家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滋养民族心灵、培育文化自信的重要场所。希望国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服务方式,推动全民阅读,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再立新功。(2019年9月8日给国家图书馆老专家的回信)十四  向书本学习,是丰富知识、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毛泽东同志说:“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他日理万机,但仍见缝插针读书,理发时也读,还幽默地对理发师说:“你办你的公,我办我的公,咱们互不干扰。”我们要发扬这种“挤”和“钻”的精神,多读书、读好书,从书本中汲取智慧和营养,不能自我感觉良好、不屑学习,不能借口工作太忙、放松学习,不能为了装点门面、应付学习。抓好学习,有一个学什么、怎么学的问题。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什么都去学,干部要结合工作需要学习,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社会、管理、生态、国际等各方面基础性知识,学习同做好本职工作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不断完善履职尽责必备的知识体系。(2021年9月1日在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十五  阅读是人类获取知识、启智增慧、培养道德的重要途径,可以让人得到思想启发,树立崇高理想,涵养浩然之气。中华民族自古提倡阅读,讲究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传承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塑造中国人民自信自强的品格。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读书学习,修身养志,增长才干;希望孩子们养成阅读习惯,快乐阅读,健康成长;希望全社会都参与到阅读中来,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2022年4月23日致首届全民阅读大会的贺信)十六  要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促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不断提高国民受教育程度,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023年5月29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十七  数字化时代,社会节奏快,静下心来、耐着性子坐着读本书不容易。  数字阅读要和传统阅读结合起来,守住我们的内核和素养。(2025年3月6日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民盟、民进和教育界委员联组会时的讲话)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3月至2025年3月期间有关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重要论述的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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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4月1日出版的第7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至2026年2月期间有关重要论述的节录。  文章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有不断以良好政绩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造福人民,才能践行好党的宗旨,也才能完成好党的历史使命。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  文章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出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看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心无旁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文章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谋划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要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不在追求政绩上搞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那一套,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文章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把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要求一级一级落实下去,没有正确政绩观是做不到的。要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要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出现“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恶性循环。  文章指出,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通过学习教育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十分重要,很有必要。要把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确保取得实效。第一,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提高思想认识。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深刻认识政绩观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性,特别是要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刻汲取经验教训,提高党性觉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第二,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整改突出问题。要紧扣贯彻“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把问题查清、找准,精准务实抓整改。第三,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立好制度规矩。要从这次学习教育查改的问题中发现制度漏洞、短板、弱项,切实把制度规矩补齐立好,把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为了谁干、应当怎样干搞得清清楚楚,并且配套完善问责办法,让制度硬起来,充分发挥引导激励、规范约束作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习近平一  我们讲宗旨,讲了很多话,但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我们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中央的考虑,是要为人民做事。各级干部也不能眼睛总是向上。任何事情都要向上看看,向下看看。要经常问问自己,我们是不是在忙着与党的根本宗旨毫不相关的事情?有没有一心一意在为老百姓做事情?是不是在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而工作?古时候讲,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现在就是要服务人民。(2012年12月29日、30日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二  概括起来说,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信念坚定,党的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为民服务,党的干部必须做人民公仆,忠诚于人民,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务实,党的干部必须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敢于担当,党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清正廉洁,党的干部必须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这些说起来大家都明白,但要真正做到就不那么容易了。(2013年6月28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三  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有的领导干部为了捞资本、谋升迁,不惜动用人力物力财力,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领导干部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甚至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有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为自己和小团体谋取私利,甚至到了欲壑难填、蛇欲吞象的地步,其中的动因不就是一个“私”字吗?有人说,现在不要讲“大公无私”了,因为干部的合理合法利益也要承认,应该是“大公有私”。这是一个谬论!干部合理合法的利益当然要承认,也要保障,但这同私心、私利、私欲不是同一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如果连这一点都不讲了,我们党还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吗?还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吗?作为共产党员,作为党的干部,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有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才能把群众装在心里,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2013年9月23日—25日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四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公仆公仆,一要为公,不能有私心;二要为仆,不能有官气。公仆对人民负责,天经地义。这种关系不能颠倒。任何党员、干部,只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当官做老爷的权力。对这个问题,我们要进一步向广大党员、干部讲清楚,而且要经常讲、反复讲。(2014年8月27日在听取兰考县和河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的讲话)五  在县委书记这个岗位上,很多人都想干一番事业,这种想法和干劲是必须有的。我当年到了正定,看到老百姓生活比较贫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情形,心里很着急,的确有一股激情、一种志向,想尽快改变这种面貌。但是,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工作自觉从人民利益出发,决不能为了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2015年1月12日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六  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2018年3月8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七  考核干部要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既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又注重了解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既在小事上察德辨才,更在大事上看德识才。要强化分类考核,对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主体功能区定位不同的地区在考核内容上要区别对待。对主要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也应有不同的考核要求,不能搞“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近水知鱼性,近山识鸟音。”我讲过,要近距离接触干部,看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对群众的感情、对待名利的态度、为人处世方式、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干部业绩在实践,干部声名在民间。要带上“望远镜”、“显微镜”,对干部近距离接触、多角度考察;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多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要把研究人和研究事结合起来,避免从抽象到抽象,凭感觉下结论。(2018年7月3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八  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2019年3月1日在2019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九  要践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不做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2019年7月9日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  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2020年1月21日在云南考察时的讲话)十一  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2020年5月22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十二  各地区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可能,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又抓住短板弱项来重点推进,不能脱离实际硬干,更不要为了出政绩不顾条件什么都想干,最后什么也干不成。(2021年1月28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十三  共产党的干部要坚持当“老百姓的官”,把自己也当成老百姓,不要做官当老爷,在这一点上,年轻干部从一开始就要想清楚,而且要终身牢记。年轻干部无论是立身处世还是从政干事,首先要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2021年3月1日在2021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十四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要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树立正确政绩观,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多做为民造福的实事好事,杜绝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要落实干部考核、工作检查相关制度,科学评价干部政绩,促进干部更好担当作为。(2022年1月18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十五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做事动机并不那么纯正,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有的为了获取升迁资本,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有的为了迎合上级、讨领导欢心,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为了给自己留名、替自己立碑,喜欢“做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有的有了一点成绩,就伸手向组织要回报,如果三五年没有动静就觉得组织上亏待了他。大家一定要牢记创造业绩的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  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谋划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当年,我在地方工作时,针对一些干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群众实际需求的情况专门强调:必须明确好事实事的概念,扶持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富裕起来是好事实事;弘扬社会正气,打击“害群之马”,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也是好事实事;解决群众衣食住行之苦、生老病死之需,是好事实事;甚至远处僻土深山的群众买不到灯泡、肥皂之类针头线脑的小事,得到我们的关心解决,也是好事实事。我就是要告诉大家: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当时我还强调:有些事情是不是好事实事,不能只看群众眼前的需求,还要看是否会有后遗症,是否会“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我讲的这些观点,现在也是适用的。(2022年3月1日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十六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十七  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走那种急就章、竭泽而渔、唯GDP的道路。这就是为什么要树牢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也就在这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2023年3月5日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十八  各级领导班子要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对已有的部署和规划,只要是科学的、切合新的实践要求的、符合人民群众愿望的,就要坚持,一茬接着一茬干,防止换届后容易出现的政绩冲动、盲目蛮干、大干快上以及“换赛道”、“留痕迹”等现象。(2023年4月3日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九  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哗众取宠;坚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2023年7月7日在江苏考察时的讲话)二十  领导干部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反对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坚持出实招求实效,反对华而不实、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反对竭泽而渔、劳民伤财。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2023年12月21日、22日在中央政治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二十一  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向谷文昌同志学习,树牢正确政绩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把丰碑立在人民群众心中。(2024年10月15日在福建考察时的讲话)二十二  着力纠治政绩观偏差。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对违规招商引资、搞地方保护、新官不理旧账等行为,及时批评纠正,对性质恶劣的严肃追究责任。(2025年7月1日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二十三  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政绩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按规律办事,不在追求政绩上搞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那一套,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让考核指挥棒真正管用。当前,正在按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编制国家和地方“十五五”规划及专项规划。要加强统筹,精简优化交叉重复、缺乏实效的规划编制任务,防止规划过多过滥。所有规划都要实事求是,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增长,推动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对于脱离实际急躁冒进、层层加码、乱铺摊子的,要严肃问责。(2025年12月10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十四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出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看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心无旁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2026年1月12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二十五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2026年1月20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二十六  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在追求政绩上杜绝标新立异、好大喜功、花拳绣腿、劳民伤财、新官不理旧账那一套。同时,要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出现“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恶性循环。(2026年1月20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二十七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讲了多年、抓了多年,取得一些成效。但从巡视、督查和查办案件的情况看,政绩观方面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需要长期不断地抓。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通过学习教育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十分重要,很有必要。  《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工作安排、组织领导等作了明确部署。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党中央领导下,抓好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第一,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提高思想认识。我们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只有不断以良好政绩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造福人民,才能践行好党的宗旨,也才能完成好党的历史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反复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把这个要求一级一级落实下去,没有正确政绩观是做不到的。  大量事实表明,政绩观偏差和错位,会浪费资源、助长形式主义、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最终劳民伤财,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如果放任下去,就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危害十分严重。  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深刻认识政绩观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性,特别是要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刻汲取经验教训,提高党性觉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二,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整改突出问题。要把正确政绩观树起来、践行好,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切实解决政绩观突出问题。这次学习教育,要紧扣贯彻“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把问题查清、找准,精准务实抓整改。要列出问题清单,对标对表、精准画像,能改即改、立行立改,对历史形成、一时难以完全解决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方案,盯住不放,锲而不舍整改到位。  摆问题、查根源、拿处方,要上下联动。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好头、作表率,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要坚持实事求是,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有多少问题就解决多少问题、问题该用什么方法解决就用什么方法解决,不能笼而统之提要求、“一锅煮”。  解决问题必须下真功、使实劲,不能虚以应对走过场。要见事见人、责任到人,敢于动真碰硬,坚持抓典型抓现行抓通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通报、查处,并加强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  第三,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立好制度规矩。政绩观问题,与权力任性滥用关联度很高,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从这次学习教育查改的问题中发现制度漏洞、短板、弱项,切实把制度规矩补齐立好,把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为了谁干、应当怎样干搞得清清楚楚,并且配套完善问责办法,让制度硬起来,充分发挥引导激励、规范约束作用。考察干部,要看是不是老老实实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既有能力又忠诚老实的人用起来,对投机取巧、四面圆滑、八面玲珑的人决不能用。  领导职位越高,政绩观出问题所产生的危害越大。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防止和克服新官不理旧账、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违背群众意愿不切实际决策、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政策规划“翻烧饼”、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问题。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防止“一把手”任性用权、搞朝令夕改。要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要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正面典型要找准,经得起检验,加强宣传,不要刻意包装。反面典型要区分不同层面和类别,梳理存在的问题和表现,有针对性加以分析,真正发挥警示作用。(2026年2月5日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指示)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至2026年2月期间有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节录。

  • 03/25
    2026

    习近平:牢牢把握雄安新区功能定位 努力建设新时代创新高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

    习近平在河北雄安新区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座谈会时强调牢牢把握雄安新区功能定位努力建设新时代创新高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李强蔡奇丁薛祥陪同考察并出席座谈会新华社河北雄安新区3月23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3日在河北雄安新区考察,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牢牢把握雄安新区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的首要功能定位,保持战略定力和历史耐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加强协调、凝聚合力,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以要素资源合理集聚为重点激发新区活力,努力建设新时代创新高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蔡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陪同考察并出席座谈会。23日上午,习近平抵达雄安新区后,在河北省委书记倪岳峰、省长王正谱陪同下,乘车沿途察看启动区建设进展。看到新区建设有序推进,呈现生机勃勃的景象,他给予肯定。随后,习近平来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考察。2025年10月,华能集团总部及相关子公司1000多名员工迁驻雄安新区。习近平走进企业运营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听取企业搬迁、产业布局、创新发展等情况介绍,察看企业实时运营数据和远程图像。他强调,要以迁入雄安新区为契机,激发企业干部职工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作出新贡献。在公司一层大厅,习近平同雄安新区入驻和在建疏解单位干部职工代表亲切交流,询问大家的工作生活情况,肯定大家为新区建设发展付出的努力,希望他们扎根新区沃土,积极奉献聪明才智。他说,大家要为做雄安人感到自豪,一马当先、蹄疾步稳地干事创业,共同创造雄安美好未来。北京市援建的北京四中雄安校区2023年8月投入使用,现有学生380多人。教学楼里,学生们正在上课。习近平走进初一(2)班教室,同师生交谈,了解教学情况。他希望把北京四中办学的好经验好做法带过来,用心用情呵护孩子们身心健康,促进孩子们全面发展。在学校食堂,习近平察看就餐环境、菜品种类等,叮嘱一定要确保学生饮食的安全和营养。离开学校时,师生们一齐向总书记问好,习近平勉励孩子们惜福奋进、积极向上,与雄安新区一起成长,与中国式现代化同步发展。23日下午,习近平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座谈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河北省委书记倪岳峰、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张国华先后发言。北京市、天津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提交了书面发言。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各方共同努力,雄安新区建设和发展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建设雄安新区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各方面工作是扎实有效的。习近平指出,深入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必须坚持新区功能定位,更加有力有序推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承接。要积极稳妥分批推进央企、高校、医院疏解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金融机构、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疏解,支持疏解单位更好发展。要强化对疏解项目、人员的政策保障和服务,引导支持疏解项目辐射带动新区及周边区域发展。习近平强调,持续提升雄安新区综合承载能力,必须系统谋划,一体抓好高质量建设和高效能治理。要科学把握节奏和时序,集中力量推进启动区、起步区等建设,努力创造“雄安质量”。要坚持党建引领新区治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探索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雄安。习近平指出,雄安新区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符合新区实际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要高水平建设雄安中关村科技园,推动更多科创成果转化落地。推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式发展,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推动科技、金融等领域创新政策率先落地,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习近平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深入践行正确政绩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有关方面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支持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雄安新区广大干部要勇于担当,扑下身子抓落实,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李强在讲话中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既保持“千年大计”的战略定力,又以只争朝夕的干劲,深入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要在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上力求新进展,增强疏解动力和承接引力。要在丰富城市内涵、提升城市功能上力求新突破,加快完善公共服务,营造一流产业生态,打造新时代创新高地。要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力求新作为,集成各方优势,加强改革探索,发挥区域引领带动作用。丁薛祥在讲话中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推动雄安新区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度融入区域协同创新网络,积极打造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点;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汇集优势,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高水平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精心培育一流创新生态,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迈上新台阶。何立峰等陪同考察并参加座谈会,尹力、陈敏尔、吴政隆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军队有关单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有关企业负责同志等参加座谈会。

  • 03/23
    2026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全文如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2009年5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09年7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6年2月28日中共中央修订 2026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含国有独资、全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国有实际控制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下列领导人员:  (一)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二)列入上级党组织管理的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  (三)列入上级党组织管理或者由本企业党组织管理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的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保障。  第四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应当做到:  (一)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二)担当作为,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企业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依规依法,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谨慎用权、严守底线,公私分明、诚实守信,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保障民生,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五)作风过硬,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传承弘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作风。  第五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强化党的工作机关具体责任,把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营造国有企业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惩治靠企吃企、设租寻租等系统性腐败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照职能职责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  第二章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六条 禁止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程序和职责权限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并购、重组、破产、资产评估和处置、产权登记和交易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投资、发放贷款、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四)授意、指使、强令有关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活动;  (五)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有管理权限的上级企业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奖励、津贴、补贴和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  (六)将企业拥有的资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赞助,或者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有管理权限的上级企业批准或者备案,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  (七)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第七条 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及其出资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虚拟货币等财物,或者约定在离职或者退休后接受;  (二)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他人购买、租赁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他人出售、出租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三)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基金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或者亏损后由他人补偿损失;  (四)以隐名入股、由他人代持股权或者代理开展经营活动等方式进行权钱交易;  (五)通过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  (六)利用企业内幕信息或者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谋取私利;  (七)监守自盗、暗箱操作或者巧立名目、虚增商业环节,非法占有、挪用本企业以及关联企业的财物、客户资产等;  (八)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返还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九)离职或者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十)其他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  第八条 禁止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  (二)个人直接或者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形式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或者与本企业及其出资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三)未经批准或者备案在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基金会、国际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或者备案兼职,但领取薪酬、奖金、津贴、补贴等额外利益;  (四)离职或者退休后3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及其出资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单位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及其出资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五)其他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第九条 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及其出资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三)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及其出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推销金融产品提供帮助;  (七)因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八)离职或者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九)其他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 禁止盲目追求政绩损害国家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突破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和资产负债结构,导致过度负债;  (二)偏离主责主业,搞无关多元经营;  (三)设立多层企业组织架构规避监管,进行无序扩张;  (四)在企业并购、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控股不控权或者参股不行权,导致企业失管失控;  (五)在企业合作中搞虚假控股,虚增经营业绩;  (六)进行数据造假,掩饰企业真实状况;  (七)开展融资性贸易或者虚假交易;  (八)通过出租出借国有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资质证明文件或者虚假合资等方式开展挂靠经营,拼凑企业规模;  (九)违反合规和廉洁要求拓展境外业务;  (十)其他盲目追求政绩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第十一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人用人。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中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  (二)在企业重组,主要领导成员即将达到任职年龄界限、退休年龄界限或者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突击提拔、调整企业人员;  (三)不按照规定的职数、资格条件选拔任用企业人员;  (四)不按照程序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免企业人员,或者由主要领导成员个人决定任免企业人员;  (五)私自泄露研判、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人事任免等有关情况;  (六)不按照要求履行重要人事任免请示报告、备案审批等程序;  (七)违规招聘、安排本人或者其他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或者本系统内从业;  (八)随岗位变动打招呼调用原任职企业人员;  (九)私自干预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原任职企业选人用人工作;  (十)其他违反规定选人用人的行为。  第十二条 禁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培训活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业务招待、差旅费用等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方面超过规定的标准、范围;  (二)用公款支付或者向本企业所出资企业和其他单位、个人转嫁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四)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层层加码、过度留痕,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加重基层负担;  (五)工作中空喊口号、敷衍应付、推诿扯皮,或者机械执行上级部署要求;  (六)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七)其他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行为。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十三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每年至少听取1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在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巡视巡察工作中,应当将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并督促企业党组织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主管部门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拓宽教育平台渠道,丰富教育方式方法,对管辖范围内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强化理想信念、党的宗旨、革命传统和党风廉政教育,常态长效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作风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第十五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强化对国有企业的政治监督,做细做实日常监督,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发挥查办案件的带动作用,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深入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增强以案促改促治实效。派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将驻在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业方面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  国有企业内设纪检机构、纪检委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本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同级(所在)党组织和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第十六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信息化建设,依规依法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强化数据综合分析和动态研判,重点关注投资经营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提升穿透式监督能力。  第十七条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注重发挥其聘任或者派出的外部董事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向其报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异常情况机制。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规依法开展各项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规定,揭示反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典型问题。  第十九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国有企业财务数据造假、内部监督失效等问题。  第二十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对本企业实施本规定负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  国有企业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将落实本规定的要求纳入公司章程,融入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全过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防止利益冲突等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一条 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决策原则和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将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决策情况报告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国有企业应当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重大决策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  国有企业应当推进厂务公开,将本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信息和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等向职工公开。  国有企业应当健全职工董事制度,支持和鼓励职工董事在董事会研究决定企业重大问题时充分发表意见、反映职工合理诉求。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机制,强化对关联方的识别、报告、信息收集与管理,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审查、回避、报告、披露等内容,防止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  第二十五条 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规模、业务范围、营业收入等,合理设置合规管理部门或者人员,针对反商业贿赂、涉外业务等重点领域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制定廉洁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廉洁合规运行机制,将廉洁合规管理贯穿经营业务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  第二十六条 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境外重点岗位、重大资金、重大项目的廉洁风险防控,按照规定采取直派境外财务负责人、驻外人员轮岗轮换等措施,加强对境外人员、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国有企业应当结合本规定建立健全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规范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以及离职和退休后的相关行为。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当严格审批。对经批准离职的,国有企业应当加强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以及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离职人员新任职单位通报。  第二十八条 国有企业应当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将廉洁要求融入企业日常管理、内控合规、业务经营等工作以及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廉洁文化价值导向作用,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修身律己,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第二十九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按照规定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责述廉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四章 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三十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有关党组织、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其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需要解任或者解聘的,依法予以解任或者解聘。  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定期将其管理的领导人员受处理情况,向上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报备。  第三十一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受到处理的,应当由所在企业按照规定扣减、追索绩效年薪或者任期激励收入,终止或者收回中长期激励收益,或者取消参加中长期激励资格等。  第三十二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有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据国家或者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因违反本规定获取的职务、岗位等级、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  第三十三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受到降职处理的,2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或者进一步使用。  受到免职处理的,2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第三十四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责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责任。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到诬告、错告,有必要予以澄清的,有关党组织、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澄清。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含国有独资、全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国有实际控制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本规定第二条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以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国有参股企业(含国有参股金融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中央金融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